国际人道法是国际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古老的国际规范体系之一。因此,我们发现了解作为国际公法主要司法机构的国际法院,有助于理解国际社会在国际法中表达的基本价值观。

相应地,从国际公法的角度来看,它关系的是国家之间的国际争端,国际法院在审理国际争端方面有很多司法判例。 “科孚海峡”案,是国际法院于1947年至1949年间审理的第一个国际公开法律案件,此案涉及国家对海洋污染的责任,以及船舶无害通过原则外。这个有争议的案件是国际法院自 1945年成立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国际法院还在两个备受争议的案件中处理了国际法问题:1986年6月27日“在尼加拉瓜境内和针对尼加拉瓜的军事和准军事活动”的判决和之后公布的咨询意见。10年后,1996年7月8日,国际法院讨论了“威胁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

我不想在本文中详细研究这两个案件的法律方面,但我感兴趣的是对国际法院关于俄罗斯和乌克兰战争新裁决的法律评论。

我们认为,案件的开端是乌克兰于2022年2月26日向国际法院提出对俄罗斯提起诉讼的请求,此案涉及对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解释,以便让国际法院使用临时措施来阻止俄罗斯对乌克兰的入侵,特别是卢甘斯克和顿涅茨克。

但在俄罗斯入侵的背景下,俄罗斯抵制了应乌克兰要求举行的第一次法庭会议。法院对俄罗斯缺席的理由感到惊讶;因为它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一评论来自法院院长琼·多诺霍法官,她说:“俄罗斯怎么会缺席法院的口头程序?”国际法院还认为俄罗斯国的缺席不能成为法院使用临时措施的真正障碍,也不能影响其对正在进行的俄乌战争作出的裁决的正确性。

或许俄罗斯缺席会议是为了扰乱国际法院的工作,将正在进行的战争移出法院的管辖范围,并在法庭上坚持其法律论据。根据莫斯科的说法,俄罗斯对乌克兰进行军事干预是为了保护讲俄语的人口,并且对乌克兰之前针对讲俄语者的种族灭绝罪行作出回应。

此外,乌克兰政府希望将俄罗斯置于国际法院审理,可能是为了消除普京不惜一切代价返回苏联、抹去乌克兰并建立一个没有任何合法性的新国家的梦想,并且通过发布具有约束力的决定让俄罗斯国家支付巨额经济赔偿,例如1986年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当时,国际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尼加拉瓜政府的裁决,认定美国在反对尼加拉瓜政府的战争中支持武装反对派和轰炸该国港口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但美国拒绝了该裁决。

俄罗斯的缺席并不损害法院裁决的合法性,因为国际法院的裁决对乌克兰具有约束力和终局性,它可以根据要求,诉诸联合国安理会为执行国际法院判决而采取特别措施。

因此,我们看到国际法院的裁决附带了许多重要的法律意见,具体如下:

  1. 我们发现,国际法院认为,俄罗斯外交部关于入侵乌克兰的声明是错误的,并未赋予对乌克兰的军事行动合法性。
  2. 我们发现国际法院已要求俄罗斯暂停在乌克兰的所有军事行动。
  3. 国际法院认为,现阶段没有任何关于俄罗斯违反《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法律结论,并以另一种方式否认了俄罗斯对乌克兰官员在卢甘斯克和顿涅茨克犯下种族灭绝罪行的指控。
  4. 我们还发现,法院通过《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9条确认了其对审理此案的管辖权,该条规定国际法院应任何对本公约的解释、适用或实施有争议的一方的请求进行干预,包括关于与国家对种族灭绝或任何其他行为责任的争端。
  5. 我们认为,法院要求俄罗斯对其附属或受其控制的所有军事单位、个人和团体行使直接权力,确保暂停所有军事行动。
  6. 我们发现,国际法院在其判决中并没有使用“入侵”或“占领”一词,而是使用了军事行动。或许其目的是为外交努力提供一个很好的机会来制止战争并遵守《联合国宪章》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