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3月6日电】有关为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反应堆报废和核污水对策积累资金的“反应堆报废等公积金”,日本经济产业省4日批准了资金计划的变更。作为2021至2022年度东电使用的资金,追加了含有放射性物质氚的处理水排放入海的准备费用等4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38亿元)。

被批准的计划中,写进排海设备工程相关调查和设计等必要费用、与排海相关的放射性物质监测费用、排海前处理水放射性物质活度测定用储罐相关费用等。

政府去年4月决定2023年春天左右起将处理水用海水稀释后排放入海。计划通过海底隧道在一核近海约1公里处排放,东电提出申请后,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正在进行审查。排海设备的主体工程等费用此次没有计算在内。

反应堆报废费用预计将大幅超过当初的估算,2017年创设了必须积累反应堆报废资金的制度。东电与原子能损害赔偿和反应堆报废等支援机构每年制定三年的资金计划并向经产省申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