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进一步优惠 执行期限至2024年底止
2022-03-18T08:34:57Z
路透北京3月18日 - 中国财政部周五称,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前规定,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需“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官网发布公告 here并称,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019年,财政部发布税收优惠政策 here,要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去年4月,财政部更新政策 here,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基于2019年文件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该文件未对“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做出新的规定,依旧执行“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中国总理李克强周一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紮实有力抓落实、推动经济在爬坡过坎中保持平稳运行;尽快推出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方案,对其他减税降费政策,抓紧研究延期、扩围、加力的安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