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强对网络主播税务监管 要求网络平台报送直播营利者身份薪酬等信息
路透北京3月30日 - 中国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营利者的税务监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下发意见,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当每半年报送存在营利行为的网络直播发布者个人身份、取酬账户、收入类型及营利情况等信息。
国税总局官网周三刊登意见全文 here并称,网络直播平台应当配合网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数据等。
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转嫁或者逃避个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
意见指出,近年来,网络直播在促进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也存在“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偷逃缴纳税款等问题”。
中国大型网络直播平台包括字节跳动旗下短视频平台--抖音,还有快手,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直播,腾讯旗下的斗鱼和虎牙等。
去年监管部门加大对网络直播带货的税务稽查。去年11月,网络主播朱宸慧、林珊珊涉嫌偷逃税款,分别被罚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人民币;去年12月底,知名网络主播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大大刷新了普通人的想象空间。
三部门的最新意见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发布者不得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商品的性能、功能等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能对其他经营者在直播间的交易、交易价格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费用。
要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对其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切实规范网络直播平台和相关第三方企业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依法查处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意见称。
网信办官员日前表示,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当中出现的问题也不少,比如说色情低俗、恶意炒作、高额打赏,特别是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的这些乱象,今年要整治直播间营造虚假人气、虚假带货量,短视频账号营造虚假流量等问题。
去年8月中国中央财经委会议描画了“共同富裕”的内涵及实现途径,如何“切好蛋糕”是核心。会议要求,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站在这样的背景下,不难理解为何近来会对娱乐明星和网红直播重拳出击,加大税务稽查。今年3月中旬,中国明星邓伦因偷逃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去年8月底时,女明星郑爽因偷逃税被中国税务部门重罚2.99亿元;更早前,女演员范冰冰因“阴阳合同”涉税问题被重罚8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