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草案規定,明年1月選出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草案規定,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不超過3000人,其中香港和澳門特區分別應選36名和12名代表。台灣省暫時選舉代表13人,由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台灣省籍同胞中選出。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晨在說明草案時表示,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國家重要政治活動,是國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一件大事。各個選舉單位要深刻認識選舉的重大意義,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深刻汲取湖南衡陽、四川南充、遼寧等地拉票賄選案件的教訓,嚴明換屆紀律,把好人大代表「入口關」,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