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續容許受疫情影響發行人發布未與核數師議定業績
港交所接受本台查詢時表示,聯交所理解部分市場參與者的日常運作在疫情下持續面對困難,上月21日已向市場發出通告,表明會繼續按照2020年時與證監會發出的聯合聲明中做法,容許受影響的發行人,發布未與核數師議定的業績公告或財務報表,以符合於3月31日業績發布的規定並繼續交易。
交易所指,有關做法能切合受疫情影響發行人的情況,並獲市場理解及接納。
交易所將一如既往積極與上市發行人溝通,並繼續關注最新發展,包括香港特區政府最新的疫情相關措施。
星島日報報道指,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方蘊萱表示,曾向港交所提出,可否因應現時疫情的特殊情況,將公布全年業績的限期推遲,但港交所沒有接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