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公布,考慮到第五波疫情對發展及建造業界的影響,決定延長政府工程合約工期及私人發展項目於地契內的建築規約期限。

政府工程合約及地契一般載有條款訂明完工期限,以確保項目準時完成。若出現延誤,工程承建商或地契承租人須申請延期及可能須支付賠償金或補地價。政府理解這些項目的推展工作環環緊扣,無論是項目設計、人手調配、物料供應以至建築過程,任何一環遇上障礙均可能影響項目進度。發展局因此宣布,所有在施工階段的政府工程合約,會以彈性方式處理承建商因這波疫情影響而提出的延長工期事宜,授予最多 6個月的額外工期;及所有截至今日尚未履行建築規約的地契,其原有規約期限可免補地價延期最多6個月。

發言人表示,對於一些不受地契建築規約期限約束的發展項目,例如毋須修訂地契的重建項目,呼籲業界在這艱難時期以體恤的態度彈性處理相關合約期限。

工務部門會與相關合約承建商作出跟進,地政總署亦即將發出作業備考公布有關延長建築規約期限的詳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