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建丁屋涉串謀詐騙地政總署 發展商及村代表被控
廉署起訴一名丁屋發展商及元朗一名村代表,指他們涉嫌與其他人在14年內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批出多張興建丁屋的牌照,兩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廉署指,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兩名被告分別是榮佳建築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光榮,以及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
按丁屋政策,水蕉新村每名滿18歲的男性原居民,可根據政策行使「丁權」一次,向地政總署申請在村內興建一幢丁屋自用,「丁權」不可轉讓。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程振明從大約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之後約於2005年與另一名被告王光榮控制的榮佳公司達成協議,程振明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興建丁屋的牌照。
控罪指王光榮及程振明涉嫌於2005年至2019年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誘使署方向申請人批出興建丁屋牌照,又涉嫌虛假地表示,有關申請人從未與任何人或發展商訂定協議轉移丁權。
廉署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於該段期間興建了多幢丁屋,並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名義,以每幢丁屋市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出售,後來榮佳就該私人屋苑售出的115幢丁屋,獲取超過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