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光復元朗」遊行發起人鍾健平,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項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聽取答辯,屆時將由法官胡雅文處理,期間鍾健平仍要還押。

控方指,與辯方已達成認罪協商,鍾健平打算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餘下一項控罪將會待鍾健平同意案情後,申請存檔法庭。鍾健平因為疫情及懲教署的措施未有到庭,他的代表律師表示已索取指示,並確認已與控方達成協商,今天沒有保釋申請。

控罪指,鍾健平在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違反《公安條例》第13條組織一個公眾遊行;及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的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