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執行局原局長孟祥涉嫌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孟祥利用擔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案件審判和執行、工程承攬、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