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提前在5月31日起實行「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屆時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當局要求的三針,並無分是科興或復必泰疫苗。

另外,政府亦更新「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如12歲或以上的康復者,在感染前已接種兩劑或以上的疫苗,或仍在康復後6個月內,並無額外接種要求。張竹君表示,個別康復人士可以向醫生提供證據證明,醫生可簽發醫學豁免證明書。她又提到曾經感染的人士,可以3個月內不用接種疫苗,但3個月內接種,亦不會有特別後果,只是較遲接種,免疫力會較強。

她又說,當局正研究以電子方式,方便處所確認巿民是否康復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