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藝人薛影儀認普通襲擊及違口罩令囚兩星期罰5千元
亞視藝人薛影儀承認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違反「口罩令」控罪,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兩星期,違反「口罩令」則罰款5000元,被告下午透過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案情指,37歲被告薛影儀去年9月30日在朗屏邨悅屏樓襲擊一名女子,同日在悅屏樓電梯大堂時沒有佩戴口罩。案發當晚,被告離開悅屏樓電梯大堂時,事主多次叫被告戴口罩但不獲理會,兩人起爭執,事主舉起手機拍攝,並跟隨被告到大堂升降機,並伸出腳阻擋𨋢門關上,被告推開事主,期間用腳踢向她的腹部,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辯方求情說,被告任職藝人,月入約6000元至10000元,案發後已感到後悔,因此被捕時立即承認責任。她因一時衝動,情緒失控下犯案,當時只想落街跑步,一時貪方便沒有戴口罩,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出手力度不大,事主傷勢輕微,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
早前網上傳出一段影片,見到被告沒有佩戴口罩而想乘電梯,被街坊跟著拍片,被告多次起腳踢向街坊,最後戴上口罩才獲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