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討論修改城規條例 當局稱規劃填海同步進行適當
發展局建議,修訂多條法例精簡程序,加快土地供應,當中包括建議修改《城市規劃條例》,令整個城規程序由17個月壓縮至約9個月,將多輪接收申述及意見的步驟,合而為一,另外城規會制訂圖則的過程中,只邀請公眾作一輪的申述。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下午討論有關建議,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簡化程序時,不能剝削市民表達、提出反對意見及上訴的機會,希望政府可確保處理時公平公正。他指,城規會在法例修訂後,公聽會改為由委員邀請市民聚焦討論,是不能接受,他認為這種篩選討論的方式,是削弱了市民表達意見的機會。對於發展局建議可「邊填海,邊規劃」,狄志遠認為等同先斬後奏。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應,規劃與填海程序同步進行是適當做法,從過去的例子來看,獲通過的填海項目,在規劃程序進行時,不會突然失去填海需要。對於未來城規會公聽會的安排,黃偉綸說,公眾陳述會以書面為主,當委員認為有需要時,才邀請相關人士表達意見,在程序公義上並無問題。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支持發展局建議,他指自己過去曾任城規會委員,發覺公聽會召開得很泛濫,市民發言又不受限制,他都看不過眼,認為在土地不足情況下,仍有人要求減發展密度和高度,又要考慮景觀、山脊線等問題,令人費解,亦令很多私人土地不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