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標準金額高齡等津貼調高2.6% 追溯至今年2月
社會福利署宣布,綜援計劃的標準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傷殘津貼金額的調整,會追溯至今年2月1日起生效,明日起陸續補發有關款項。 政府早前按既定機制,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建議把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傷殘津貼金額,按年調高2.6%。有關建議2月25日獲得立法會財委會通過,並追溯至2月1日起生效。
補發的款項明日起以現行付款方式陸續發放,即一般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受助人或受惠人指定銀行帳戶。有關調整總共惠及超過140萬人,政府需每年額外投放約16億元。 政府發言人又說,考慮到綜援受助人是疫情下最需要經濟援助的其中一群,政府決定把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維持在現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