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交易所推出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制度,是為香港度身訂造,並非試圖複製其他市場,制度目的重質不重量。

歐冠昇在港交所企業日被問到本港首隻SPAC交投不活躍,如何看待市場需求。他指,交易所推出SPAC上市制度,有從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中學習,但不希望在香港造成不必要供需失衡,令產品充斥市場,港交所希望採取平衡方法,吸引高質素發起人。

上市主管陳翊庭重申,SPAC上市制度是根據現有上市規則而定,意味交易所不容許不符合資格公司以其他方式繞圈上市。

她又指,港交所滿意首隻上市SPAC表現,目前成功地吸引10多宗申請,並持續收到潛在發起人表達興趣。她預期SPAC申請會持續增加,並期待首隻上市SPAC未來完成併購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