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以36.6億人民幣出售仍在建設的水晶城項目
中國恒大公布,以約36.6億元人民幣出售正在建設的水晶城項目權益予兩間浙江企業,由於集團流動性問題對項目開發及進度造成負面影響。
恒大表示,部分對價用於抵償集團在杭州地區項目,欠付受讓方之一的建工集團約9.2億元工程款項,其餘所得款項將用作一般營運資金。恒大預料,扣除成本及相關稅項後,將錄得2.16億元收益。
出售的項目位於杭州之江國家旅遊規劃區,有關資產包括水晶城項目地皮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在建工程所有權。
接手的兩個受讓方,包括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的浙建房地產集團,最終實益擁有人為浙江省國資委。另一受讓方為從事總承包施工業務的建工集團,最終實益擁有人為國企浙江省建設投資集團。浙建房地產集團及建工集團,將分別負責今次項目的後續開發建設工作及工程施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