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市民就疫苗通行證安排司法覆核申請
有市民因不滿政府「疫苗通行證」安排,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下令撤銷有關安排,並減少涉及基本民生的所限場所,高等法院駁回有關申請。
法官高浩文頒下判詞指出,表列處所在市民而言並非必要造訪之地,近日疫情顯示,未接種新冠疫苗人士帶來的影響遠高於已接種人士,加上醫療服務及各種資源有限,「疫苗通行證」可平衡各方利害。有關規例並非永久措施,將於今年除夕到期,期間可定期檢討或廢除。
判詞提到香港地少人多,人煙稠密,人口流動非常頻繁,「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數量有限,處所內市民相互貼近,會帶來更大病毒傳播風險。
判詞指出,有關規例並無強制市民接種疫苗,市民絕對有權選擇,反觀「疫苗通行證」目的為加強保障健康,鼓勵接種,減少未接種人士出入高風險地方。
法官認為有關安排有理有據,對大眾限制合乎比例,本案無合理可議之處,並無任何勝算,因此駁回有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