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2日起調減處理量情況下 法庭事務逐步恢復
司法機構宣布,因應最新公共衞生情況和發展,現時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的安排將於4月11日結束。司法機構會在「一般延期」期間的最後一個星期,即4月4日至11日會增加處理法庭事務,並由4月12日起,在調減處理量的情況下逐步恢復法庭事務,除非法庭另有指示,否則所有聆訊,包括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一般將會恢復。為調減法庭運作的整體處理量,部份法庭聆訊將在合適情況下,編排至較長的分隔時段進行。
司法機構將繼續調整法庭內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以增加社交距離和限制人流。司法機構會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繼續在法庭延伸部分安排轉播法庭聆訊,法庭會就個別案件給予指示。
另外,登記處及會計部將由4月12日起,分階段循序漸進地重開,但將縮短辦公時間,即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2時30分,以及下午2時至5時,直至另行通知。為管制人流以及減少人群聚集,部分登記處及會計部會在必要時實施排隊及派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