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营救日侨条件的《自卫队法》获通过
【共同社4月13日电】日本修改后的新《自卫队法》13日在参院全体会议上以执政党等多数赞成表决通过,正式成为法律。此次修改放宽了海外出现突发事态时自卫队营救日侨的条件。共产党与参院党团“冲绳之风”反对。新法调整了阻碍快速决断的“安全实施”这一过去规定。若外相和防卫相协商并制定好危险规避对策,将可派遣自卫队。
此前规定为“日侨”的运送对象也扩大。即使没有安排撤离的日本人,也可派遣自卫队飞机运送在日本大使馆、国际协力机构(JICA)等工作的当地职员、与日本人结婚的外籍配偶等。运送方式也更改了优先使用政府专机的原则,改为使用自卫队运输机。
去年8月阿富汗局势恶化时,自卫队飞机撤离行动滞后而引发大量批评,成为修改的契机。当时日本大使馆职员随英军机撤离,而当地职员及家人等未能离境。自民党等有意见提出“派遣太迟”等,首相岸田文雄下达了探讨修改的指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