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提出質詢,希望政府考慮規定新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不可在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轉售。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說,如所有資助出售房屋都不可在補地價後於公開市場出售,將影響居屋流轉及減少居屋的供應。
陳帆在立法會大會視像會議上說,房委會年初已宣布收緊居屋和綠置居單位的轉讓限制,業主在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轉售單位的年期由2年增至5年,而在公開市場的轉售限制期限,就由10年延長至15年。他又說,如市民因家庭經濟狀況改善,而轉投私人物業市場,政府可提供一個選擇。
陳帆說,在土地及房屋供應極度短缺下,應加快造地、縮減建屋時間,相信長遠可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