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將調查壹傳媒有限公司事務的審查員陳錦榮的任期,再延長3個月,至今年7月27日。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841(2)及(3)條賦予的權力,財政司司長在去年7月28日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並於6個月內向財政司司長提交最終報告。

由於審查員在今年1月尚未全面取得和審視與調查有關的資料,財政司司長將其任期延長3個月,審查員最近表示調查仍有待完成。財政司司長決定將審查員的任期再延長3個月,至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