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元朗行動被告鍾健平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Apr 11, 2022 2019年7月「光復元朗」行動的發起人鍾健平,在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仍在當天參與遊行,事隔兩年被控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去年8月起還柙至今。鍾健平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一罪,餘下一罪則獲法庭存檔。 41歲被告鍾健平承認於2019年7月26日至27日,違反《公安條例》第13條而組織公眾遊行。他原被控於同日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的遊行,則獲法庭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