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學生前年被搜出卡式石油氣及錘等物 案件8月開審
前年七一遊行期間,警員於北角僑興大廈的梯間截停3人,在他們身上懷疑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及錘子。其中分別17歲的女學生及15歲男學生,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另一名15歲男學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和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控方修訂控罪內容,並把案件排期至8月2日開審,預計將傳召7名證人,3名被告獲准按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修訂控罪指,案中的17歲女被告與15歲男生,於2020年7月1日在北角僑興大廈2樓梯間,保管一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另一名15歲男生於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一支伸縮棍,他同時保管一個錘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