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學生會接獲校方通知,需要即時停用包括「香港理工大學」字眼的組織名稱,學生會所有組織亦須於7月15日或之前遷出理大校園範圍等。
理大回覆查詢表示,按照理大相關條例,校方要求以理大名義組成的所有團體必須簽署「合規確認書」, 才可獲校方授權使用理大名義運作,有關程序為保障理大的聲譽及權益。
理大指,校方曾多次聯繫學生會,要求會方在1月31日前簽署並交回「合規確認書」,但校方至今沒有收到有關文件,因此決定即時終止學生會及其相關組織繼續以「香港理工大學/理大」名義運作的權利,同時須於本年7月15日限期前遷出位於理大的會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