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民在2019年11月12日發起行動,在各區堵路癱瘓交通,案發時一名16歲男學生涉嫌將一袋垃圾拋到東鐵路軌上,並向制服他的警員揮拳。該名男學生被控意圖危害乘客安全和襲警等4項罪名。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危及鐵路乘客安全、襲警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3項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一系列報告。

裁判官彭亮廷表示,案中警員的證供鏗鏘有聲,他目睹被告拋垃圾到路軌,於是上前制服被告,同時表明警員身分,但被告卻出拳揮向他但揮不中,他便用警棍打了被告的左大腿一下。彭亮廷指警員的反應合理和有邏輯,被告揮拳已構成襲警。

彭亮廷說,被告承認當日在上學前參與三罷示威,目的是想癱瘓交通,又承認曾向路軌方向拋出一袋垃圾,而列車輾過垃圾有機會出軌,絕對是危及乘客安全的源頭。彭亮廷又指,被告背包被搜出的鐵釘是應父母要求購買屬謊言,因為鐵釘已生銹,加上控方呈遞的三罷海報寫有「公路放陷阱」字眼,不排除被告到公路放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