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分判商前主管涉向工人抽回佣 被裁定罪名成立
機場三跑工程一名前主管,涉嫌向4名工人訛稱需要從他們日薪中抽取「回佣」給公司,私下接收非法回佣近4萬元,以協助對方獲分判商聘用。他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及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4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還押至5月6日求情及判刑。
暫委裁判官曾慶東指,被告與涉案工人僅有工作關係,沒有金錢瓜葛,對方沒理由無緣無故向他付錢,推論他收取利益以讓工人獲公司繼續聘用。被告自辯時雖然表示被人誣陷,但未提出證據。他在審訊時對有否權力影響工人受聘支吾以對,在多番追問下才承認公司會根據其意見,決定工人的去留,裁定他非誠實可靠。
至於被告涉及身為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
42歲被告鄧浩然被控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一項身為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發於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被告當時在一間工程公司任職,這間公司為三跑項目的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主要靠建築工人介紹。
被告被指直接或間接地介紹4人以日薪1850元到三跑地盤工作,並向各人指須在日薪中回佣200元給他轉交公司。4人相信如不回佣會遭公司解僱,分別向被告支付600至21700港元不等的回佣,後來向公司職員查詢後才得悉公司從未要求工人回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