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暫緩追租相關法例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禁止業主在條例生效起3個月內,向未有邀付租金的商戶追租。
有議員發言時表示支持,認為能幫助業界。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說,有業界觀望條例何時通過,因為不少商戶考慮是否結業,如果條例能夠通過,再加上電子消費券等措施,將對業務有幫助。
多名議員亦關注小業主的權益,擔心如果租戶由1月起,拖欠達5個月或以上租金而最終結業,令租金收入化為烏有。有議員建議政府應該「落水」,包括提供扣稅作為誘因,又認為今次做法是「可一不可再」。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言表示,草案是短暫並有限時,3個月的保護期後業主可繼續追租行動,重申立法原意是讓商戶有喘息空間,過程中與律政司看得很清楚,做法是要通過合乎比例的檢驗,經得起法律挑戰,如果有人要司法覆核就「放馬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