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設稅務審查官增效率 司法院:會通盤考量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5日電)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天表示,稅務訴訟案件有其專業,審理上也曠日廢時,是否能設置稅務審查官的制度協助法官,提升審判效率;司法院行懲廳長張國勳說,會通盤考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指出,司法院與行政院於24日第二次核定「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的適用期間,為5月25日起至8月24日止,為期3個月,施行地區為全國;為何適用期間是3個月。
林輝煌表示,疫情的高原期或高峰期會有多久,司法院與行政院沒辦法精準預測,因此先用3個月時間,到期前會再檢討。
曾銘宗關切,如果疫情在這1、2個月時間趨緩,是否會縮短適用期間;林輝煌表示,會再研議。
江永昌質詢指出,稅務訴訟案件上,涉及專業帳冊及會計紀錄等,審查上曠日廢時,如果能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有技術審查官一樣,設置稅務審查官,相信對法官在審理稅務案件會有所幫助。
江永昌指出,雖然司法院這次推出的行政訴訟法修法版本,有增訂專業委員參與訴訟的制度,但這應該是針對個案的訴訟爭點等進行討論,和有稅務專業背景的稅務審查官不同。
張國勳說,在行政法院組織法中,有財經司法事務官的設置,他們的出身背景,有會計師資格或曾在稅務機關任職過,都有其專業,可以提供法官專業上的協助;對於立委所提設置稅務審查官的概念,現在司法院正在研議是否要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時,會通盤考量。(編輯:郭無患)11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