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收地補償未來5年料增63億元 較原開支增約一成
發展局公布,將優化政府收地清拆補償安排,預計未來5年增加63億元開支,相當於原先逾600億元收地補償開支的約一成,預計未來5個年度,會收回500 公頃私人土地。
當局建議修訂土地業權人的特惠補償制度,將四級合併為兩級,不再以土地是否位處新市鎮發展區劃分。優化後,會以「發展用途」及「非發展用途」劃分,「第一級別」適用於用於發展用途所需的土地,包括房屋、工廈、污水處理設施、骨灰安置所、堆填區等;而「第二級別」適用於非發展需的土地,包括鄉郊改善及保育用途,補償金額訂於「第一級別」的一半。
預料本月底提交立法會財委會審批,若通過將追溯至今日生效,會適用於生效日期後展開的項目、正進行收地但尚未領取補償的受影響人士、以及已完成收地行動但仍有其他期數未完成收地的項目。發展局發言人,有關做法是特事特辦,不論是否已領補償,也可按新措施計補償,包括粉嶺皇后山、元朗橫洲、落馬洲河套區。
例如元朗橫洲項目第一期的業權人可取回差額補償,農地業權人補償原先為每方呎814 元,將可增至每方呎1302 元,增幅為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