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判商前僱員被控串謀詐騙路政署判囚半年
一名路政署分判商前僱員被控串謀詐騙路政署,向該署呈交道路巡察報告時,附上遭更改並載有虛假日期的照片。被告早前被裁定 5項串謀欺詐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半年。
暫委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時表示,被告的欺詐行為令路政署未能知悉有關道路須維修,影響道路使用者安全,罪行性質嚴重,法庭必須嚴肅處理,不適合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
42歲被告徐嘉鍵,是華丰工程有限公司前路網聯絡經理助理,案發時主要負責向監督合約的昭興路網聯絡經理提供協助。被告及該聯絡經理要負責監督華丰的助理巡路督察,並指派他們進行巡查及製備報告。
華丰由於人手不足,未能於2017年6月30日限期前,完成約4000份尚未完成的道路巡察報告。被告與該聯絡經理,於2017年5月8日至6月30日期間舉行的多次會議上,指示 6名華丰助理巡路督察,欺詐地使用並非在道路巡查日期所拍攝的照片,以製備約300份報告。廉署早前接獲路政署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有關罪行。
廉署早前分案起訴 6名華丰助理巡路督察一項串謀詐騙罪名。6人承認控罪,各被判12個月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