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調執法部門按法例採取行動與被捕者職業宗教無關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政府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表示,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完全與被捕人士的職業或宗教背景無關。
發言人說,警方調查顯示,有關人士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
發言人指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可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必須採取措施防範和制止,確保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須面對法律後果,又說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承擔責任,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任何人不論背景,執法部門均會一視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