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將於明天首讀有關職安健修訂條例草案,提高違例罰則,罔顧後果並導致工人死亡或重傷的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認為,現時法例及對僱主有關停工及禁止投標政府工程等罰則,已有足夠阻嚇力。

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表示,涉及疏忽的工業意外需要重罰,與現時其他法例相比,罰款1千萬已是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