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意見,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基礎設施Reits)項目發行上市,鼓勵具備長期穩定經營收益的存量項目採用政府及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盤活存量資產,積極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資產。

中國政府網刊登意見全文,表示要重點盤活存量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包括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旅遊、新型基礎設施等。

推動建設任務重、投資需求強、存量規模大、資產質量好的地區,積極盤活存量資產;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率較高、財政收支平衡壓力較大的地區,加快盤活存量資產。

不過,意見強調,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並要求加強對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的管理,應確保主要用於項目建設形成優質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