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土木工程拓展署承建商經理,控告他涉嫌訛稱承建商已聘用合資格分判商,為一個建造項目進行鋼結構工程,以詐騙該署發放工程款項共逾90萬元。

廉署表示,74歲被告唐世民案發時任職永利施工經理,被控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

廉署說,當時土木工程拓展署將一份鋼結構工程建造項目合約,以總值6900萬元判授予永利,並聘用奧雅納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為項目顧問,替署方監督及監察該項目,其中合約訂明,永利只可把鋼結構工程判授予政府名冊的分判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間,虛假地向奧雅納表示,永利已委聘一間列於該名冊的分判商進行鋼結構工程,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奧雅納建議土木工程拓展署向永利發放款項,永利被指從沒有聘用任何列於該名冊的分判商進行鋼結構工程。

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