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嫌前年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投擲汽油彈縱火,警方在他們租住的酒店房內搜出汽油彈及腐蝕性液體等物品,事後再拘捕1人。6人被控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名。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其中兩名18歲男子承認控罪,還押至下月中判刑。20歲報稱侍應的女子,否認控罪受審。

另外三名被告,其中兩人早前已認罪,被判囚4年2個月;一名17歲學生被判入勞教中心。

案件在2020年2月發生,案中有被告在油麻地縱火,有休班警員目擊事件,之後持續監視,並分別當場及追查至一間酒店時拘捕各人,並搜獲多枚汽油彈、汽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