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宣布即日起,車齡達30年或以上的車輛作首次登記時,可獲豁免受噪音及廢氣排放規例的管制。

環保署說,讓古典車輛在首次登記時豁免受噪音及空氣污染物排放規例管制,原意是讓少量具收藏價值、非日常代步的車輛,在不影響環境質素下,豁免於相關管制,但近年或有濫用豁免,甚至改裝車輛,成為噪音滋擾源頭,早前決定收緊安排。但因應業界和持份者意見,平衡社會訴求後,決定由即日起,市民可以為車齡達30年的車輛申請豁免受現行的《噪音管制 (汽車) 規例》及《空氣污染管制 (車輛設計標準) (排放) 規例》管制,但須提交噪音及廢氣排放測試報告作審批,防止審批後或日後改裝,造成噪音或空氣污染等問題。

環保署又說,為減低對業界在疫情期間的影響,將酌情處理2007年或以前製造但未作首次登記的車輛,若有關車輛於今年6月1日零時前,已簽訂合約購買或訂購及已支付該車輛的全部或部分價格,並已抵港報關或安排付運,可於下月15日下午5時前,向環保署提交證明文件為車輛作行政記錄。當該車輛車齡達20年,市民作首次登記時,可向環保署提交噪音及廢氣排放測試報告作審批,申請豁免受相關規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