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纽约州的隐蔽持枪限制,扩展持枪权利
大法官Clarence Thomas表示,武器法只有在政府证明“该法规符合这个国家对枪支管制的历史传统”时才符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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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纽约州的隐蔽持枪牌照发放制度,裁定要求申请人证明“有正当理由”和“良好道德品质”的百年纽约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在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Inc.)诉Bruen一案中,最高法院6-3的裁决标志着自2010年以来枪支权利的最广泛扩展,当时最高法院在全美范围内适用2008年的一项裁决,确立了个人在家庭中的武装自卫权。最新的裁决使至少其他八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类似法律受到质疑,这些地方的政府在发放隐蔽持枪牌照方面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在裁决书中写道,“第二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个人在家庭以外携带手枪自卫的权利”。因此,纽约州法要求申请人证明他们需要隐蔽持枪牌照是违宪的。
控制纽约州政府的民主党人本月颁布了一系列法律,以加强该州的枪支管制。新法律将购买半自动步枪的最低年龄从18岁提高到21岁,并禁止销售防弹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