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民族国家法”与《纳粹纽伦堡法案》相似 | 评论 | 半岛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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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粹德国颁布了所谓的《纳粹纽伦堡法案》(Nuremberg Race Laws) 的80多年后,以色列立法者投票赞成所谓的“民族国家法”。通过这样做,他们将“犹太至上主义”编入法律,这有效地反映了纳粹时代对德国公民的民族的分层立法。
以色列的“民族国家法”在其第一条款中规定,“在以色列国的民族自决权是犹太人独有的”。换句话说,以色列的170万巴勒斯坦公民应该没有主权或代理,永远生活在以色列犹太人的摆布之下。
以类似的方式,《纳粹纽伦堡法案》的第一卷,即《帝国公民法》(Reich Citizenship Law),规定公民身份是“德国或同类血统”人士的特权。
由于没有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区分犹太德国人和德国社会的其他人,立法者调查了人们的祖先来决定犹太人。任何有三四个犹太祖父母的人被定义为犹太人,无论该个人是将自己确定为犹太人还是属于犹太宗教团体。
对于以色列的本土巴勒斯坦公民来说,这不是必要的,因为自1948年成立以来,以色列制定了协议,以确保非犹太人无法融入主流的犹太社会。
这使我们进入,《纳粹纽伦堡法案》的第二卷:德国血液保护法和德国荣誉法,旨在防止雅利安血统的混合,称这为“种族污秽”。
新的“民族国家法”可能没有提及“种族污秽”,但在以色列,反种族歧视法已经到位,被伪装成旨在保护传统价值观的立法。婚姻只能由宗教官员进行,
东正教犹太人对犹太人婚姻有独家权限。法律严格禁止以色列境内的跨宗教婚姻。
《帝国国旗法》(Reich Flag Law)将黑色,红色和白色作为德国的国家颜色,以及新国旗的纳粹标志,《纳粹纽伦堡法案》的一部分。
以色列关于国家象征的“民族国家法”的第二条同样表明“国家的旗帜是白色的,边缘附近有两条蓝色条纹,中间是蓝色的大卫之星”。通过两天后,以色列警方和军队士兵逮捕了一名巴勒斯坦男孩,他在巴勒斯坦被占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Al Aqsa)外面举着巴勒斯坦国旗。
新的民族国家法律的第三条款重申了以色列对整个耶路撒冷作为其首都的非法要求,这是一种非法且不被国际承认的主张,美国总统特朗普决定将美国使馆从特拉维夫(Tel Aviv)迁至耶路撒冷。
然而有趣的是,这项新法律没有界定国家边界,以色列仍然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宣布边界的国家。这并不奇怪,因为以色列是一个不断扩大的定居者—殖民地国家,尽管他们在1948年加入联合国是基于他们对1948年停战线内的地区,其中不包括耶路撒冷或任何其他部分西岸。
这项新法律也标志着删除阿拉伯语,因为它规定希伯来语是该国唯一的官方语言,而阿拉伯语具有“特殊地位”。其第四条进一步解释了“在体制上”使用“阿拉伯语(原文如此)将受到法律的管制”。
至于在加沙和西岸没有以色列公民身份的450万巴勒斯坦人,民族国家法在第七条中对他们的命运轻描淡写,该条款规定:“国家认为犹太人定居符合国家价值,并将鼓励和促进其建立和发展”。
简单地说,以色列将继续努力在被占领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只有犹太人的殖民地,表面上是按照《奥斯陆协定》(Oslo Accords)建立巴勒斯坦国的地方。
我们可以预期,更多的解决方案只会加速以色列境内巴勒斯坦人的流离失所,以进口的犹太人取而代之。从过去几十年的定居点建设中,我们了解到,这一过程是对巴勒斯坦居民进行系统的剥夺、边缘化,贫民化和抢劫来实现的。这一过程与北美原住民的命运清除和被边缘化更类似。
西方媒体应该停止称民族国家法律 “有争议的”来制止自己的言辞,事实上它正在将最恶劣的人类冲动编入法律,与纳粹德国、吉姆•克劳(Jim Crow)和美国印第安人的驱逐以及其他人类历史令人憎恶的时刻没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