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手冊更新 增搶救太陽光電場所等處理原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2日電)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救災安全是災害搶救的最高指導原則,今年3月已再度編修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新增事故安全官作業原則、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場所安全指導原則等章節。
內政部說,各式救援行動都有一定的危險性,應以救援人員安全為首要考量,為強化消防人員救災安全觀念,民國85年首次訂定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也數度編修,透過滾動更新各種救災案例及經驗,提醒消防人員勤務可能遇到的風險,提升消防工作安全。
內政部表示,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主要是讓消防人員在面對不同災害環境時,可衡酌搶救目的與救災風險後,經由安全管理機制,評估與執行救災戰術,以貫徹「安全有確認,搶救才開始」的救災安全文化,並適時將實務案例納入。
這次編修,內政部指出,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第6版在今年3月編製完成,新增事故安全官作業原則、搶救大型石化工廠火災安全指導原則、資源回收處理工廠火災安全指導原則、搶救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場所安全指導原則及搶救電動車與儲能系統安全指導原則等章節。
另外,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去年8月執行桃源區代表遭大水沖走的搜索任務時,突遇土石流沖刷,消防人員撤離不及,暫待於斷橋另一側,指揮帳和物資器材等則被土石流掩埋。內政部說,所幸消防人員並未受傷,此個案檢討也在第6次編修時納入手冊,供全國消防機關參考。(編輯:蘇志宗)11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