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限制環保局監管發電廠排放溫室氣體權力
美國最高法院限制環境保護局監管發電廠排放溫室氣體的權力,預料判決可能阻礙拜登政府抗擊氣候變化的努力。
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國會沒有根據《清潔空氣法》的一項條款,授予環保局制定排放上限的權力。法官在多數意見中表示,他們意識到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是解決氣候暖化的一個明智方案,但本案涉及美國治理的重大問題,環保局必須由立法機關授予權力。
三位自由派大法官譴責判決,認為是剝奪環保局的權力,以應對這個時代最緊迫的環境挑戰。
案件源於環保局在2015年敲定的清潔電力計劃,計劃實施時任總統奧巴馬的一項指令,即是利用《清潔空氣法》的一項輔助條款,通過強制要求現有的煤炭和天然氣發電廠減少排放,來應對氣候變化。但19個主要由共和黨控制的州分及一些全國最大的煤炭公司入稟法院,要求澄清環保局的權力範圍。
總統拜登形容法院的決定是毀滅性,但不會破壞他應對氣候危機的努力。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亦對裁決感到失望,認為是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挫折,強調二十國集團必須帶頭大幅加強氣候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