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多個部門發布通知指,要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應全部直接存入專用監管帳戶進行監管,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取或另設帳戶收存購房人的購房款。

西安住建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刊登的通知又指,要鞏固銀行責任,商業銀行違反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未經轄區住建部門核實同意而擅自撥付監管資金,應當負責追回資金;無法追回的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同時,要嚴格執行土地出讓規定,確保購地資金合規。參與商品住房用地競買的開發企業必須使用合規自有資金,競買企業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