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建議針對五類電腦網絡罪行,制定全新法例,諮詢公眾3個月。

法改會表示,現時無特定條例處理電腦網絡罪行,不同罪行在不同條例中訂立,部分已不合時宜,希望相關建議可完善針對入侵、取覽、截取等行為的法例,以及完善「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所涵蓋罪行。

法改會指出,如果受害人是香港人,即使有關數據不在香港、黑客不在香港,亦希望香港法庭對相關案件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