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罕有致死案件 两青年脱误杀但暴动罪成囚5.5年

在2019年反对修订逃犯条例运动期间,一名清洁老翁在一次堵路及参与者互相掷砖行动中,疑被硬物击中头部后翌日死亡,两名在场青年被控误杀罪及有意图而伤人罪,获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暴动罪名成立。法官认为需判处阻吓性惩罚,裁定二人入狱5年半。
事发2019年11月13日,有网民号召当天全港「大三罢」(罢课、罢工、罢市),新界上水北区大会堂外有人以砖头等对象设置路障,两批政见不同人士为此发生争执,互掷砖头时,70岁男清洁工罗长清疑遭硬物击中,翌日死亡;另有一名63岁男子遇袭受伤,左眼虹膜撕裂。两名时年17岁和16岁的刘子龙和陈彦廷,被控与其他不明人士谋杀男子罗长清和意图使男子X身体受严重伤害;以及控以与不明人士参与暴动。
被告否认控罪,法官杜丽冰在控方举证完毕后,认为谋杀控罪证据不足,控罪修正为误杀罪。陪审团7月中旬一致裁定二人误杀罪名不成立、大比数裁定有意图伤人罪名不成立;及大比数裁定暴动罪成。本案是反修例运动中,首宗由陪审团审理的暴动案,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杜官听取二人求情后今(12日)早判刑,指两名被告确有掟砖,虽然证据显示两名被告没有长期策划及参与事件,亦没有蓄意对公众地方造成破坏,但不能因此减去事件造成的悲剧和伤害,以及暴动罪的严重性;然而,考虑到两人年轻及有悔意,并接纳背景报告指二人因缺乏适当引导而未能预知行为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故此扣减半年刑期,判处二人入狱5.5年。
杜官又称赞在事件中将砖头搬回行人路上的市民为「无名英雄」,指他们即使被「黑衣人」(反修例抗争者多数身穿黑衣)吓到,仍然勇敢及无私地继续搬运,使马路回复秩序,行为无私无畏,体现香港精神。另外,她又感谢警方用数以千计小时深入调查事件,称他们可说是「亚洲,甚至是全球最佳」(Asia's even world's finest )纪律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