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映瑜回港須隔離未能出庭 案件押後至下月初再訊
「12港人案」其中一名被告喬映瑜,在內地服刑完畢後昨日返港,她本身在港被控一項藏有危險藥物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喬映瑜正接受隔離,未能出庭,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或之前再訊,被告須還押。
35歲的喬映瑜被控前年1月至8月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協助自己、12港人案的其他人士,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她於同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廈某單位管有危險藥物,即2.98克草藥形態的大麻。
12港人前年在內地水域被捕後,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在內地被判囚兩年,另一被告鄧棨然則被判囚3年。案中其餘10人早前已先後被押送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