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表示,「疫苗通行證」加入「紅碼」及「黃碼」安排的14日適應期已屆滿,今日開始就新規定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發言人呼籲市民及處所負責人,嚴守有關規定及指示。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沒有遵從要求,包括進入餐飲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須負的法律責任。

餐飲處所負責人須禁止屬「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