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8名顧客共同目的用膳屬宴會 明起須持陰性快測
由明天起,出席宴會活動的人士必須於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並出示陰性結果,才可進入該餐飲處所。政府解釋,「宴會」是指超過8位顧客,在有共同目的下一同於餐飲處所用膳。舉例指,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規定不適用於8名分兩枱共同用膳的顧客,但適用於9名分兩枱共同用膳的顧客。
當局表示,顧客在進入該餐飲處所前出示的快速抗原測試照片,測試棒上需標有其姓名和測試日期及時間,並儲存在其手機內,以便在進入處所前供負責人查看和在獲授權人員要求時供其檢查。如顧客持有48小時內取得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亦可視為已遵從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規定。
食環署說,顧客必須由明日開始遵從有關規定,但對於餐飲處所負責人,政府會給予7天適應期,到9月3日完結,讓他們掌握有關要求及作出準備。
另外,現時適用於餐飲處所員工的檢測要求,將擴展至其餘表列處所員工,所有表列處所員工須每3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食環署表示,當局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刊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