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1日電)監察院民國112年度預算歲出編列新台幣10億4888萬餘元,較111年度增4344萬餘元,主要增列待遇調整經費;其中,人權會編列1億3138萬餘元,辦理系統性訪查、推動酷刑防制工作經費1250萬元。

監察院公布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單位預算,歲入編列新台幣2630萬9000元,主要是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利益衝突迴避法、政治獻金法等規定的罰鍰收入。

歲出編列10億4888萬9000元,較111年增加4344萬6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編列人員維持費7億5078萬元,較111年度伸算增列調整待遇等經費3430萬元,廳舍機電維護、清潔勞務等經費增列684萬元;首長、副首長出國訪問及職員出國考察旅費99萬2000元。

議事業務中,國際監察事務活動經費268萬元,較111年度增列參與推動國際監察事務與交流經費34萬7000元;調查巡察業務,監委國外考察經費153萬5000元,較111年度增列旅費7萬7000元。

國家人權委員會部分,歲出編列1億3138萬8000元,其中人權業務規劃、評估與研究經費4681萬元,人權議題歷史研究及國際基礎資料蒐集、比較、分析、翻譯等經費735萬元;國內外人權宣導、創新合作方案經費493萬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0萬元。

訪視、調查與合作經費編列4287萬元,較111年度增列陳情申訴業務系統等經費38萬元;辦理系統性訪查、檢討國家人權案件、推動國家酷刑防制工作所需經費1250萬元;協助人權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服務經費350萬元;赴國外專案性訪視調查經費240萬元。

教育、推廣與交流部分,編列4170萬元,較111年度增列人權教育培訓等經費872萬元;其中,辦理人權教材開發、編譯、數位教材製作經費1376萬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萬元;出席國際性人權組織會議及赴國外人權等機構、團體交流經費250萬元。(編輯:林克倫)11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