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女涉及理大事件被判囚37至48個月
2019年11月理工大學示威活動,警方包圍校園,有示威者到油尖旺一帶聲援被困理大人士。5名男女包括一對兄弟涉嫌在尖沙咀參與暴動,其中28歲女物業管理員在開審前認罪,另外4人否認控罪受審,他們早前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今日判處5人入獄37至48個月。
法官認為,本案涉汽油彈增加嚴重性,汽油彈一旦在鬧市點著後果堪虞,而且「圍魏救趙」行動阻礙警方執法,是加刑因素。
辯方求情指,各被告品德良好,無刑事定罪紀錄,為人勤奮上進。其中28歲女物業管理員畢業於理大,因對學校有歸屬感而希望以精神支持示威者,她在案件中無直接投擲汽油彈,僅協助他人運送,罪責較輕。
法官強調,不會容許他人破壞及擾亂公共秩序,案發時有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和在路上運送汽油彈等武器,他們聯群結黨,顯然有備而來,如非警方採取行動,衝突肯定會越演越烈。法官說,要將高學歷、背景良好的被告判監是社會的悲劇,但重申必須對犯案者當頭棒喝,杜絕罔顧法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