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主席陳家殷說,自《競爭條例》全面實施以來的6年多,競委會已經就12宗案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當中涉及56個業務實體及個人,而在審裁處已經作出裁決的5宗案件中,競委會全部獲判勝訴。競委會亦在4宗案件中,採用非訴訟方式處理,包括接受承諾及發出違章通知書,執法效果理想。

陳家殷說,《競爭條例》的實施,意味一些根深柢固的營商手法,要作出徹底改變。除了堅定執行條例,打擊各類反競爭行為外,讓社會了解條例,加強企業守法意識,亦同樣重要。

競委會與香港電台聯合製作,推出本港首套以競爭法個案改編的電視劇,涉及圍標、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