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一名囚犯 涉嫌以30萬賄賂一名高級懲教主任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的終身監禁囚犯,她涉嫌向一名管理囚倉的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提供30萬元的賄款。
48歲的詹心桀被控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星期四會被帶往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去年7月15日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案發時,被告在小欖服刑,以接受精神狀況評估。懲教署人員,包括一名管理被告囚倉的高級懲教主任,會在被告的護理紀錄記錄行為表現,有關紀錄可用以評估被告的心理。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11月6日,與懲教署事務往來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上述高級懲教主任提供30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在案發前,被告於兩節單獨輔導時,向該名高級懲教主任表示,認為及希望對方可以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